肚子上白癜风 https://m-mip.39.net/woman/mipso_6798768.html都说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其实我认为这二者相互影响,把二者割裂开,难以公平,所以多数法条都有一句:可酌情......这个酌情的情考虑的就是社会影响、公序良知等。经典案例在浏览某网站时看到这样一个案例:梁某(女性)和张某(男性)都是安康市人,并且各自都有家庭,然而在年7月10日,两人顺路搭车去汉中,途中一起入住酒店并发生了性关系。医院检查,确诊宫外孕,张某未履行承担医药费和赔偿费的承诺,梁某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7万。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梁某和张某在各自婚姻存续期间,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违背了婚姻中夫妻双方应当忠诚等规定,且宫外孕属于客观存在的风险,张某无主观过错,梁某无法认定不当性行为和宫外孕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法院对梁某的主张不予以支持(主张张某支付元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元伙食补助费,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年10月28日,法院驳回原告梁妮的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受理费.94元,也由原告梁妮负担。(案例来源:澎湃新闻)以案说理通过本案,我们可以了解到,法理之外也会酌情考虑人伦纲常的,在本案中,本身原告梁某就属于并不无辜的一方,在原被告都有过错,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到底张某是不是造成宫外孕的主责,但是很明显在梁某无法认定张某的过错更大,那么法院的判决合法合情。“法院的判决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对社会公民的行为起到一个良性的引导作用,要达到社会效果与司法效果的统一。”深表支持。有网友说,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后果自负”;也有网友认为,道德约束很重要,在本案中国,双方的确都有极大过错,但抛开本案,女性先天性承担了法理道德之外的生理负担和危险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对此,你怎么看?评论区留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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